根据《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综合测评办法》的相关要求,经学生自评、班级自评、学院测评,结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综测评定办法》《操行评定办法》的若干规定,现对拟上报的2025-2026年第一学期我院操行成绩和综测进行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719-8512767
邮箱:957786454@qq.com
地点:3208办公室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