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法学毕业生:方林检察官
1.个人简介
方林,男,汉族,1989年5月出生,湖北十堰人,201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6月毕业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专业,同年8月通过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分配至十堰市郧阳区白浪镇人民政府工作,先后担任十堰市郧阳区白浪镇团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7年11月考录至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现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教育部副主任。
该同志在校期间,曾任第五届法律协会宣传部部长,获得人民奖学金6次,国家励志奖学金2次,先后荣获“优秀学生会干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2013年3月获得2011-2012学年社会实践优秀服务调研团队一等奖、社会实践成果汇报表演特等奖,个人荣获“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2.优秀事迹
方林同志,在白浪镇工作期间,主动扎根基层、融入群众、善于创新、敢闯敢干,结合工作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在全区年轻干部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中获奖,受到嘉奖两次,多次荣获白浪镇“先进工作者”,被共青团十堰市委评选为“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在郧阳区工作期间,方林先后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等单位挂职,经组织选派到十堰市委、市政府驻京群众工作办公室协助工作并担任总值班室主任,先后参与办理了杨某某违反财经纪律案、赵某某受贿案、刘某某受贿案等一批涉工程建设、教育、医疗行业贪腐案件,参与接访150余批次260余人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驻京群众工作办公室表彰为“湖北省2016年度驻京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到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方林担任综合教育部副主任,兼任机关纪委委员、青工委委员、机关工会组织委员,主要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和群团工作,全程参与并圆满完成全市两级检察院的监察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十堰检察机关落实落地。近年来先后获评“先进工作者”4次、“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市委组织部嘉奖2次,记个人三等功1次。
3.毕业感言
四载韶华如驶。2013年夏,带着母校“求是创新”的烙印,我怀抱法治理想走出校园。从乡镇泥土芬芳的田野,到县直机关繁忙的案头,再到如今庄严的检察一线,这十多年,是恩师以渊博学识点燃的法治信仰、用政治品格诠释的法律人底色支撑着我扎根基层、步履不停。
法理铸魂,师恩如山。感恩母校点燃火种,感谢每一程风雨洗礼。未来,我将继续以法律为剑、以初心为盾,在维护司法公正的道路上,做一名无愧于母校培育、无愧于人民期待的检察人!
